天元法院:五人盗伐林木被判刑
2024-06-22 09:59: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陶纯 陈勇 | 点击量:1048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陶纯 陈勇)为加强普法宣传,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强化生态森林安全司法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6月18日下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和三门人民法庭共同走进天元区三门镇月形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并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五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接受法律审判。五名被告人系天元区三门镇月形村、株木村村民,2023年10月12日至21日期间,五名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多次前往他人承包的三门镇月形村月形林场,盗伐林场樟树、杂树、泡桐树,总重量达36.8252吨,并将其盗伐的树木出卖,从中非法获利共计 12823 元。

案发后,五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主动退还了全部非法所得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五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认真悔罪,案件当庭宣判,一审分别对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刑徒、拘役,宣告缓刑,并处以罚金,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10余名现场旁听的当地村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庭审,对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自身环保法治意识也得到更直接地提升。

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针对三门镇月形村实际情况,就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罪名与现场村民进行了普法交流、答疑解惑。

下一步,天元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和发挥三门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持之以恒地把法庭“搬”进田间地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提高当地村民知法守法的意识,力争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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